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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咨询的原则 |
学校心理咨询既包含一般心理咨询工作的基本原则,也包含适合于学生心身发展的特殊性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
1、面向全体学生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的功能在于对学生心理与行为的引导、指导、协助和服务,来促进学生的成长与发展。从本质上看,心理咨询是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力配合和合理补充,因此它面向包括正常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并非只是以存在有个人无法处理的心理障碍的极少数学生为服务对象。
2、矫治、预防与发展相结合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兼有矫治、预防和发展三种功能。矫治功能指矫治学生不适应行为,消除或减轻少数学生身上存在的轻中度神经症症状,帮助学生排除或化解持续的心理紧张与各种心理冲突。预防功能是指帮助学生掌握有关心理知识与技能,学会自主地应付各种心理困扰,防止心理疾患产生,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学习效率。发展功能是指协助学生树立合适的生活目标,认清自身潜力,充分发挥个人潜能,过健康充实、有意义的生活。
3、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不同于某些思想政治教育,不是批评训斥,不是指手划脚,而是尊重与理解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理解学生的心声,对学生进行无条件的关怀和接纳,以平等的对话方式来相互交流。
4、学生主体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是一种助人自助的过程,其基本功能是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它需要求询学生有强烈的求助需要和动机,咨询教师的作用在于协助学生认清自我、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并充分挖掘自身的潜力,“助人”只是手段,让学生“自助”才是目的。
5、保密与负责相结合原则
心理咨询常常涉及到有关求询学生的个人隐私内容,咨询教师对这些内容予以保密,是心理咨询得以良好进行的基础,也是涉及到咨询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问题。但这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如果求询者有明显的自杀、自伤企图或蓄谋伤害他人、危害社会时,咨询教师本着对求询者本人、他人和社会同时负责的精神,有及时跟有关部门和人士取得有分寸、负责任的联系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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